上海试点 “生育友好岗” 助力职场与家庭平衡
日期:2025-05-31 浏览

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 “生育友好岗” 就业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旨在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营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帮助劳动者更好地平衡工作与家庭责任。这一创新举措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通知》明确指出,支持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工作方式灵活、工作环境友好的岗位设置为 “生育友好岗”。这类岗位原则上提供给对 12 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实行弹性工作制。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经营管理实际,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绩效考核等柔性管理方式,相关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明确后,列入劳动合同或签订书面协议。


为推动 “生育友好岗” 的广泛设立,人社、工会、妇联等多部门积极行动,鼓励用人单位开发此类岗位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岗位标准。重点引导生产制造、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传统行业,以及平台经济、数字经济、文创经济、银发经济等新经济形态领域参与试点,进一步拓展岗位资源。


目前,上海已建立起统一的 “生育友好岗” 用人单位名单。各级人社部门将严格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对女职工产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假期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会组织将助力用人单位创建生育友好型工作场所,推进 “爱心妈咪小屋”“职工之家”“职工亲子工作室” 等建设,并组织开展寒暑假期和课后儿童托管活动,减轻职工育儿压力。妇联则依托妇女儿童中心、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等阵地,为设有 “生育友好岗” 的用人单位提供服务。同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 “生育友好岗” 提供专业化服务。


在公共就业服务方面,各级人社部门将 “生育友好岗” 纳入服务范畴,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培训补贴政策。依托 “15 分钟就业服务圈”、零工市场,在各类线下招聘会和线上招聘平台专门设置 “生育友好岗” 招聘专区,用人单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布相关招聘岗位时,也会予以特别标识。此外,吸纳就业多、社会影响好的 “生育友好岗” 用人单位将被纳入本市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名单,享受 “一企一策” 服务,并在申请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参加 “促进就业先进企业(组织)” 等评选中获得优先考虑。


值得一提的是,“生育友好岗” 用人单位需优先为生育再就业女性提供产后返岗再培训。参加各类职业培训和评价的 “生育友好岗” 劳动者,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人社部门还将支持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开展养老护理、家政服务、育婴保育、健康照护,以及互联网营销、全媒体运营等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


此次上海试点 “生育友好岗” 就业模式,是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积极响应与细化落实,有望为解决职场与家庭平衡难题提供可推广的经验,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